去年以来,漳县围绕落实“四个全面”战略任务,突出全面从严治党、从严治吏这个关键,按照递进式培养、专业化选配、全过程监管、多层次激励的思路,采取“立、察、选、管”四项措施,紧扣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配强领导班子、选优干部队伍、聚集各类人才。
一是“立”。用人导向是最根本的导向,是政治生态的源头,决定着干部的工作方向。县委严格按照好干部“二十字”标准和“三严三实”、忠诚干净担当、“四有”要求选贤任能,把好动议提名关、考察考核关、程序步骤关,大力选拔能够担当推进“四个全面”重任的好干部:即注重选拔理想信念坚定、对党忠诚的干部,注重选拔善于攻坚克难、群众感情深厚的干部,注重选拔坚持原则、敢于负责的干部,注重选拔扎根基层、埋头苦干的干部,注重选拔为官有为、清正廉洁的干部,引导干部在比实诚、比实干、比实绩上下功夫。
二是“察”。对干部的考察识别注重从政治品格和担当精神来检验,从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来衡量,从群众口碑和社会效应来把握。着眼于增强人岗匹配度和满足班子结构需要,综合分析干部推荐得票情况和能力素质、岗位需求、一贯表现、全部工作,审慎确定最佳人选,对那些敢得罪人和敢于负责、敢抓敢管、得票可能不高的干部,进行辩证看待、主持公道,坚决不让那些因拉票或当老好人而得票高的人得到提拔重用,努力做到选贤任能、用当其时,知人善任、人尽其才,确保把最优秀的干部用到最合适、最需要的岗位。认真落实干部“逢提必下”制度,加大从县直机关选派年轻干部到最基层、最一线工作力度,把“完成重大任务、应对重大事件、推进重点工作”作为锻炼考察识别干部的主阵地、主战场,特别在扶贫攻坚、灾后重建、招商引资、信访维稳等急难险重工作中开展了专项考察考核干部工作,发现、储备和使用了一批优秀干部。
三是“选”。坚持“不研判不动议、不了解不提名”的原则,突出党委(党组)领导把关作用,探索完善“一对一”实名制责任提名干部办法,保证提名人选是由下至上筛选出来的,是集思广益讨论出来的,是民主集中研究出来的,有效防止了随意动议和赶会式、印证式推荐考察。强化对干部反复比较甄别、上下左右审视、深度考核考察,特别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的调整及时做到“三沟通”,即与四大班子主要领导交换意见,向分管联系领导征求意见,向有关党组织听取意见,严格把好选用干部资格条件、机构职数、推荐事由、档案信息、廉政事项等五个关口,既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班子,又注重形成梯次年龄结构,实现老中青合理搭配,还注重考虑班子成员间性格、气质、经历、特长等方面的特点,做到知识能力相长、经历经验相补、性格气质相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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