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漳县组织部“四严抓”强化党风廉政建设

来源(中共漳县县委组织部) 作者(高翔) 阅读()2017年9月5日

今年以来,漳县组织部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以深入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“三查三治”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,严抓主体责任落实、党风党纪教育、制度建设和作风改进,营造了“风清、气顺、劲足”的机关氛围。

一是严抓责任书签订,靠实主体责任。实行“一岗双责”责任追究制,组织部长负总责,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,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。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、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,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组织工作同研究、同安排、同落实。

二是严抓党风党纪教育,深化思想认识。坚持把学习教育纳入部务会、全体学习议题,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、省、市、县委及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精神、新要求,及时将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材料采取股室传阅、例会学习、个人自学的方式,让组工干部常学常新,时刻保持清醒头脑、警钟长鸣。上半年,共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和领导讲话11次。结合党支部“主题党日”活动,组织全体党员参观中共中央西北局盐井会议纪念馆基地,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,进一步夯实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,筑牢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。

三是严抓制度建设,从严管理组工干部。严格执行《甘肃省从严从实管理组工干部规定》,对从严选调、从严教育、从严培养、从严约束组工干部提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要求,认真落实谈心谈话、重大事项请示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,从严从实管理组工干部。健全部务会议事决策制度,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。按照《党章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有关规定,以严的标准、严的程序、严的纪律抓好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及基层组织工作。严格财务经费使用管理规定,修订完善了《漳县县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》,树立过紧日子和勤俭节约的意识,做好群众表率。进一步完善监督考评、信访举报、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,形成严密的廉政制度体系,用制度管人、用制度管事、用制度管权,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滋生。

四是严抓整改落实,持续深入改进作风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、省委“双十条”、市委“八项规定”和县委八项规定,持续改进工作作风、厉行勤俭节约,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,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,进行全面分析、认真总结,接受全体干部评议,促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做到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,讲党性、重品行、作表率。开展组工干部全覆盖常规约谈,组织部长找班子成员集体约谈,分管副部长找各股室人员约谈,坚持抓早抓小和纪严于法、纪先于法的原则。截止目前,开展工作约谈10次以上。开展专题培训,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村干部职务犯罪等为内容,举办新一届村(社区)干部专题培训班,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全员轮训,分期分批开展专题培训40多场(次),培训各级党员干部2000多人(次)。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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